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四部门介绍一揽子增量帮扶政策——
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举办“吃货节”、引导平台流量倾斜……10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加大助企帮扶力度相关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构建机制稳预期促发展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超5500万家,在全国企业总量中占比高达92.3%。个体工商户也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总数突破1.25亿户。然而,近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面临诸多压力,遭遇了不少挑战。
发展经济,最重要的是信心和预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是提振民企信心的重要举措,备受关注。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透露,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司法部已收到1000多条意见和建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落实平等对待、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要求,构建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展预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市场准入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在科技创新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投资融资支持方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允许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对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作出规定,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胡卫列表示,草案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并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这些内容成为法律制度后,必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创新形式解决资金需求
创新形式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是企业和政府共同面对的一大挑战。国家层面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政策措施。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金融监管总局携手,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桥梁,确保依法合规、信用良好且有真实融资需求的企业能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
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成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境的关键一环,该政策不仅惠及小微企业,还阶段性地扩展至中型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续期贷款不因续贷行为本身而降低贷款分类。
此外,保险机制保障作用也被进一步挖掘。在工程建设、外贸出口等领域,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正逐步替代传统保证金,上半年已成功助力52万家企业盘活资金,减轻周转压力。同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通过“信用保障+保单融资”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坚实后盾。
为解除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尽职免责制度也得到完善,有效激发了金融机构落实助企政策的积极性。
从成效看,这些举措显著提升了金融供给的规模与质量。截至今年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252.0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提供了28.8万亿元的融资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与民营企业贷款分别实现了16.1%和9%的同比增长。今年1月至8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更是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透露,未来质量过硬的企业还将获得国家真金白银的鼓励,市场监管总局正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质量能力、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质量信誉要素,纳入对企业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尤其要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组合发力,每年可以实现质量融资增信授信额度3000亿元,全面惠及各类企业。
多措并举促消费扩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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